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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张明明是勒布朗·詹姆斯的脸呐。这可能是篮协的一个阴谋,某天我们会出现在小皇帝面前并且说,你以外援名义在中国境内从事违法行为,我们必须将你带回中国审判,或者你就替万马篮球队打球至退休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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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又开始立誓读一部巨著了,读书不忘听歌,但正当我膜拜于余嘉锡先生脚底时,传来了黄秋生同志懒洋洋在那里唱《春光乍泄》的声音。这一刻我突然很心痒很暴躁,想K他一顿。ps.msn space实在是不好浏览。肖公子你能搬个家么?blogbus有搬家功能可以把你以前的美文都搬过来,同样也有暗黑的面板可供你闷骚。
再ps,刚和小浅聊天说到星盘问题。我以前就觉得天蝎座的卡妙不算是很帅,十二黄金圣斗士我当然最喜欢的是沙迦。然而她让我算了我的上升星座和月亮星座,都落在金牛。这说明我不但会越来越固执,还会越来越丑。真见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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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这篇迈克,如《斟情记》一般不知又要使多少人饮恨蓄愁。昨晚临睡前读了,怀疑主义者不免多想了一层。令他心如刀割的,究竟是生离,还是死别呢。没了死别,还是各结各的新欢,没想到有天竟有个沉重的句号,“你”也不得不成了“他”。与这篇相比,我更喜欢《树犹如此》一些。
人称代词原来饱含着说话人的感情色彩。魏晋时候王安丰的妻子常用“卿”来称呼安丰,但夫妻地位有别,安丰所以告诫说:“妇人卿婿,于礼为不敬。后勿复尔。”妻子却说:“亲卿爱卿,是以卿卿,我不卿卿,谁当卿卿。”可见人称问题,越不讲究区别其实越显亲昵。如今越发简化,第三人称的“他”或“她”,比起爱人的名字来更适用于在外人面前提起彼此。(但或许在私底下,第三人称单指在两人关系中出现的越少越好。)至于你那最亲近的人的名字,很多时候像是个无足轻重的代号,固然与外人提起这名字时,有点隐隐的自得与心安在里面,但私底下谁也不指名道姓,只用“喂”来互相称呼。或许某天回家途中,突见那人在你前头匆匆赶路,连喂也省去不用,只要发出声音,即知你的位置与意图。能如此这般的,在家中你们必有“小白象”与“小刺猬”的别称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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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r 30, 2009
“老来成为漂亮的一对” - [肉丸子]
迈 克
离开苏州那个早晨终于出太阳了,趁还有点时间,沿着平江河散步,临别秋波狠狠看多少得多少。比起三年前又是一番新景象,茶座咖啡店林立,旅舍既有娇贵的boutique hotel也有平民化的青年会,保守的古物维护分子肯定嫌商业味太浓的。但除非政府把整个区域圈划成博物馆区,老建筑唯有靠这种方式存活,只要不沦落到观前街那样就阿弥陀佛。
早一天在座落桥上的“老书虫”歇脚,惊觉餐牌竟然有姜汁热可乐,禁不住盘问无辜的服务员,地道的港式饮品怎会在姑苏安身立命。她表情和动作都非常简约,否则冰冷的答案大概附送颦眉耸肩:“勿晓得哩,咱老板是爱尔兰人。”话匣子一打开,本来就不客气的我查起家宅来,追询房子的前身,答道“是座庙”。要是当初保留作博物院,游客只好垂眉合十,哪有大摇大摆分老祖宗一杯羹的风流?
河畔有好几间屋在维修中,屋顶上工人不知道嚷些什么,抬头迎着阳光望上去,我忽然想起从前三藩市的男友,因为记得他说过,少年时有一个夏季曾经跟姐夫学修屋顶,在他们的家乡明州。早前张柏芝上电视数落陈冠希,说到激烈处“他”变成“你”,我有意外的共鸣——每逢写到这一位,笔底自然而然溜出来的总是“你”,像写一封可以寄出去的信。上世纪六十年代有一首译自日本演歌的流行曲,共有两个版本,风月宝鉴般一正一反,快人快语的张小姐示范的恐怕是《恨你入骨》,而我,则是肉麻的《爱你入骨》吧?
从平江路拐进车水马龙的大街,望过去都是宠物店,梳毛的梳毛,寄放的寄放,最大的一家号称“宠物生活馆”,应该不是空口说白话。兴致勃勃到东方猎奇的外国游客看见,一定会大失所望的——劏猫杀狗茹毛饮血的民族,几时染上无可救药的小资风气,把果腹的美食当成小孩一样娇惯了?
迎面有个女人拖着只摇头晃脑的狮子狗,我那颗因为目击屋顶维修工人而搭上时空穿梭机的心,再次停在同一个驿站,陷入一种失衡的境地:他说他六七岁有一天在田野闲逛,遇到从未见过的动物,《绿野仙踪》(The Wizard of OZ)里桃乐蒂踏着黄砖路寻找魔法大师的一场戏自动浮现,以为面面相觑的是狮子,吓得拔足狂奔——是只狮子狗,满脚牛屎的乡下仔少见多怪,传为一时笑柄。谈恋爱的时候搬出来炫耀,当然因为知道煞食,在大城市生长的对方喜欢听。估计没有错误,几十年后仍然记得,在苏州明媚的春天里,引致眼泪决堤。
一大把年纪,踽踽独行实在有碍观瞻,想起那年初游江南也是这般天气,更加爽然若失。少年何止不识愁滋味,连好风景也不懂得欣赏,身在桃花源可是归心似箭,巴不得立即回到三藩市的狗窝。回忆踏上这样的歧途,快要沦为自怜,幸好救星就在巷口:有档小摊叫“武大郎烧饼”,一看不禁破涕为笑。哈,岂不是暗示贤内助是天下第一淫妇吗?趁小贩转身洗手,匆匆按下快门,机灵的她还是察觉了,咧着嘴笑问:“干啥的呀?”笑嘻嘻答:“名字好!”
最后一次把臂同游,在巴黎布朗尼森林的Bagatelle花园,他忽然搂着我肩膀,满脸堆笑说:“We'll make a handsome couple when we get old.”其实那时伴侣关系早就结束了,而且大家已经另结新欢,但的确比什么时候都融洽。有感而发大概因为察觉过路人拋来的艳羡眼光,禁不住洋洋得意,我倒有点心神恍惚:热恋中的我们最喜欢散步,有一天在住所附近蹓跶,下山坡兴高采烈的样子引起途人侧目,被一个游客举起相机拍了下来。“你看,成了别人的风景了!”你推我我推你,嘻嘻哈哈回家喂猫做饭,明天似乎永远过不完。
他说话向来直接,从不拐弯抹角,甜言蜜语固然欠奉,连谎话也懒得编造,“老来成为漂亮的一对”简直有种诺言的意味,所以想起特别心如刀割——在生的话今年4月满六十二岁了,与老态乍露的我手牵手走过明山秀水,多少也算应了那句话吧?然而这一幕没有机会上演,他甚至来不及发现四十八岁的腰酸和五十二岁的背痛,让我一个人跨进肉身的沦陷区,眼白白看着殿堂成为废墟,临床体验性欲的渐渐冷淡。
他离开的一天,阳光也这么灿亮吗?平江河的一边是条直路,另一边遍布寻常百姓家,回程我挑了曲折的小巷走。树底下坐个手抱婴儿的大婶,低声喃喃吐出几个字,走过后我才恍悟原来说的是“死路一条”。多么简洁的忠告,像个善观气色的相士,大隐于市普度众生,纹丝不动点化痴人的迷津。我笑着道谢,回身放自己一条生路。
ps:大河推荐后转贴自东方早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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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片的速度总是赶不上下载与购买的速度,但电脑里存着的片子必须先消灭。九降风意外地好看,比起做作的海7高明多了。入殓师很一般。侠女看着既游离又跌宕,一谈禅意一放风景我便游离,光讲故事还是跌宕的。男主角长得怪异,和徐枫也不知怎么就扑到了一起,许多情节安排地很跳脱,或显多余,或觉得跟不上。癫佬正传看了心里难受,马思晨很短的戏份,但不掩饰的同情和伪装的镇定都很到位。阿关在访谈中说,地下情中温碧霞的角色原型就是马思晨,我不知道他何所指,网上也查不出来。和那时候相比,现在的尔冬升多温情。也是的,时代的颓势不可收拾,电影倒不好意思太认真了。
